(经校七届二次教代会审议通过)
二00七年四月十三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务公开,保障广大教职工对学校政务活动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特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会议旁听规则。
第二条 凡本校系统(包括离退休)教职工,均可旁听校长办公会议。
第三条 旁听分为邀请旁听和报名旁听。邀请旁听是指校长办公室根据会议议题,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旁听;报名旁听是指报名后,经校长办公室确定列入旁听名单、发给会议通知,方可旁听。各二级学院、部门、各附属医院可以推荐或者组织人员参加旁听。
第四条 校长办公室负责在校长办公会议开会三日之前,通过校园网和OA系统发布公告,公布会议主要议题和报名方式等。
第五条 报名旁听者须提前一天致电或前往校工会办公室报名并填写登记表。每次邀请旁听和报名旁听人数一般不超过二十名。
第六条 校长办公室可以为列入旁听名单的人员提前阅读会议资料、了解与议题相关的信息提供方便。
第七条 旁听人员应当按照会议通知,持本人有效证件,准时到会议地点报到并在指定席就座。
第八条 旁听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会议纪律,服从统一安排。
第九条 本规则自上海中医药大学七届二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试行期一年。试行期间旁听校长办公会议为每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