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贯彻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在教育系统命名表彰2009――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先锋号”的通知》(沪教工【201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决定在我校开展“2009――2010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教育先锋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育先锋号”的基本条件: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育先锋号”是授予在近两年我校系统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科、室或其他相应的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尚的师德和精湛的技艺。
2、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以及教学科研、参与和服务世博中作出显著成绩。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表现突出。
3、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努力提高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社会、公众、师生满意度和认可度高,服务技能和工作质量水平等各方面表现突出。
4、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锐意进取、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教工积极性高,团队凝聚力强,深受广大师生员工的信赖。
二、表彰名额
各部门工会可根据评选要求推荐1到2个候选对象,上报校工会。校工会将组织学校层面的评比活动,表彰名额为候选对象的80%。
三、申报要求
1、上海中医药大学“教育先锋号”应在荣获校级及以上各类先进集体中产生。已经获得全国、上海市 “工人先锋号”、上海市“教育先锋号”的集体不再参加评选。
2、推荐上海中医药大学“教育先锋号”,要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群众认可、同级党组织同意的原则,由部门工会根据“教育先锋号”的基本条件,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
3、申报部门工会需填写《2009――2010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教育先锋号”推荐表》一式二份。推荐表可登录校工会网站(http://www.shutcm.edu.cn/shutcm/gonghui/)下载专区下载。
4、3月25日前各单位务必将推荐表及2000字事迹的纸质材料报至校工会,电子文本请发至校OA:校工会妇委会。
四、表彰方式
本次上海中医药大学“教育先锋号”通过打擂台形式评选产生,上海中医药大学“教育先锋号”称号获得者将在今年教师节大会上受表彰。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同时又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各部门工会要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切实把广大教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促进科学发展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上来,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深入开展“争当先锋号,建功‘十二五’”等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争当追求卓越、敬业奉献的先锋号,争做倡导文明、共建和谐的主力军。
附件:《2009――2010年度上海市中医药大学“教育先锋号”推荐表》
上海中医药大学工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