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从事特殊工种教职工疗休养的通知

时间:2013-11-20设置

各部门工会:

为了体现学校对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教职工的关心和慰问,从2010年起我校每年组织安排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的教职工疗休养活动。今年此项工作将继续开展,现将今年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参加范围

校本部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的在职教职工。

二、 具体要求:

1、 在人员安排上,要对长期在本职岗位努力工作,表现突出的教职工优先安排,去年已安排过休养的职工今年暂不考虑。具体人员由各部门工会根据校工会分配的名额与部门党政领导集体协商后确定(详见附件一)。

2、 休养时间:11月27日(周)、11月28日(周);地点:锦溪古镇(详见附件二)。

3、 请各部门工会根据分配名额安排,并将名单和费用(每人50元)于11月22日前报工会,逾期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熊伟伟,联系电话:2079、2081。

 

 

校工会

                                    二�一年十十八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