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加强部门工会“教工小家”建设,贯彻落实市教育工会文件精神,校工会将开展2013―2014年度合格“教工小家”创建活动年度考核和先进“教工小家”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创建活动的目的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部门工会建设,提高部门工会工作水平,增强部门工会活力,密切工会同教工群众的联系,加强工会的组织网络作用,把工会建设成为教职工信赖的组织。
二、 创建活动的基本要求
(1)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育人为宗旨,团结全体教职工,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任务,在实现本单位(部门)改革和发展目标中发挥积极作用。
(2)突出维护职能,在维护国家和集体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教工群众的具体利益。主动关心教工群众的疾苦,反映教工群众的呼声,为教工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3)建立健全三级教代会制度,逐步推进院(所、馆、部)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确实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保护和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动员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改革,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4)建设学习型组室,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等知识,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加强师德建设,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5)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要求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部门工会、工会小组的自身建设,按照群众化、民主化的要求,建设一支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工会干部队伍,形成一支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三、 合格“教工小家”的考核及先进“教工小家”的评比办法
(1)各部门工会均应参加本次合格“教工小家”的考核验收工作。以部门工会为单位,从思想教育、民主管理、民生民意、自身建设等四个方面认真回顾总结两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填写《合格教工小家考核表》及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不少于800字(A4纸、宋体、4号字),经部门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上报校工会。
(2)申报先进“教工小家”的部门需填写《先进教工小家申报表》及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A4纸、宋体、4号字),经部门党组织审核后上报校工会。
(3)合格教工小家和先进教工小家的申报表格等均可在工会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4)申报先进教工小家的部门需在校工会委员会(扩大)会上报告两年的工作,由与会者填写推荐意向表,评比的比例不超过全校部门工会的二分之一。校工会将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积累的资料作参考,综合各方面意见后由考核小组确定入选名单,最后由校工会委员会审定。
四、时间进程
1、组织发动阶段:11月上旬
2、自查自评阶段:11月中下旬
3、材料申报阶段:11月28日之前
4、走访评比阶段:12月上旬
5、表彰奖励阶段:12月中下旬
联系人:魏晓雯,熊伟伟;联系电话:51322079。
上海中医药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