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组织我校教工暑期休养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5-30设置

 

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师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上海教育系统教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现将今年教工暑期休养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息休养的意义

教工疗休养是广大教师的福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均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中国工会章程》和《上海市工会条例》也对工会组织依法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教工疗休养是上海教育系统工会实践“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的重要实施项目之一,通过休息休养活动使教职工放松身心、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丰富阅历、陶冶情操,使工会休养工作真正成为凝聚人心、服务教工的一个品牌。

二、具体安排

1.  在人员安排上,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今年要在以往突出“三优先”(从教20年以上、当年参加无偿献血、将要退休的而从未参加过休养的教职工)的基础上,对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教师、骨干教师、劳动模范等作为重点安排。已参加过疗休养但间隔四年(2011年以前,含当年)的教职工仍可享受休养计划内名额。疗休养间隔不满四年的教职工,可自费参加休养活动。

2.  要强化安全意识和防范措施,建立保险制度,要加强对休养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和宣传,参加休养的教职工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各休养团领队要增强服务意识,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做到高兴而去,满意平安而归。

3.  继续开展评选优秀休养员活动(按5%的比例),以弘扬互助互爱的集体主义风尚。对评选出的优秀休养员将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

三、日程安排

1.  529日校工会布置休养工作;

2.  612日前各部门工会上报休养员名单;

3.  615日前校工会向市教育工会上报休养名单;

4.  7月上旬休养员培训;

5.  715日开始休养团赴各休养点疗休养。

四、休养经费开支办法

休养经费的开支原则是“行政拨一点、工会补一点、个人负担一点”。

特此通知。             

 

                                     上海中医药大学工会

                                       2015529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