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中医药大学 “妇女小家”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19设置

 

各学院、部、处、所妇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中医药大学妇女组织自身建设,积极提升我校妇女工作的凝聚力、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促进女性的发展和成才,上海中医药大学妇女委员会拟在全校组织开展“妇女小家”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目标,以群团组织改革为契机,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女组织为重点,围绕市妇联、市教育妇工委工作要求,广泛开展上海中医药大学“妇女小家”创建工作,引领全校女教职工积极投身工作,激励广大女教职工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一流高水平大学奉献智慧,建功立业。

二、工作要求

1、“妇女小家”创建工作要与“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相结合。创建“妇女小家”工作是“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各级妇女组织要积极开展“争当优秀女性、争建美好家园、争创妇女之家”的主题活动,进一步激励广大女教师立足本职,争当优秀。

2、“妇女小家”创建工作要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宗旨。各级妇女组织要以创建“妇女小家”为契机,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进一步改善基层妇女工作在组织体制、干部配备、经费保障、阵地建设等方面的条件和环境;充分发挥妇女代表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提升妇女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把妇女组织真正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3、“妇女小家”创建工作要以服务女性多元需求、促进女性成才发展为核心。建设“妇女小家”以服务女教师需求为重点,要通过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女教师成长发展的需求,并为之提供丰富多彩、科学有效的优质服务。

三、工作机制

1、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上海中医药大学“妇女小家”创建工作在各基层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妇女组织指导下进行,并由各基层党组织、工会和部门妇女工作干部等组成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妇女小家”创建工作。

2、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及目标。上海中医药大学“妇女小家”每年考评一次。各妇女组织可根据本部门妇女和妇女工作现状,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和“妇女小家”基本条件,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创建工作计划及目标。

3、落实推进创建工作措施。“妇女小家”创建工作要循序渐进,要依据创建工作计划及目标建立相应的工作措施及制度,层层落实,有效推进。

4、完善“妇女小家”基本建设。在开展“妇女小家”丰富内涵建设的同时,要创造条件推进“妇女小家”阵地建设,并进一步根据妇女的特殊需求建设温馨家园。

5、健全“妇女小家”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创建“妇女小家”工作要加强与部门党政的联合、联手、联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不断创新工作活动品牌,使“妇女小家”常建常新,永葆服务促进女性发展本色。

四、“妇女小家”基本条件

1、妇女组织体制――组织健全、干部到位;

2、妇女工作机制――经费保障、制度完善;

3、妇女工作载体――形式多样、切实有效;

4、妇女小家内涵――服务需求、促进发展。

具体评估标准细则另行通知。

五、创建工作具体步骤

16月初下发创建工作通知;

26月各部门预申报并制定、上报创建工作计划;

36月――11月各部门按计划开展创建工作;校妇委会对创建工作进行调研、推进;

410月中旬组织“妇女小家”创建工作交流活动;

512月中下旬校妇委会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

720183月表彰创建合格的“妇女小家”。

 

附件:创建上海中医药大学“妇女小家”预申报表.docx

 

 

上海中医药大学妇女委员会

201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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